作者:中譽鼎力時間: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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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砂是戰略資源,9部門聯合打擊砂石資源非法采、運、銷行為!】近期,贛江中下游干流新建區河段采砂(2019-2023年)項目和撫河中下游干流進賢縣河段采砂項目環評價文件公示,兩個項目均由南昌贛昌砂石有限公司作為建設單位。
贛江中下游干流新建區河段采砂(2019-2023年)項目,主要在贛江中下游干流新建區河段設置6個采砂區及3個堆砂場,堆砂場總面積28000平方米,可采區總面積2.03平方千米,年控制開采總量615萬噸。南昌市一邊嚴格規范開采河道砂石,一邊嚴打非法采砂!
日前,南昌市水利局聯合市檢察院、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九部門聯合發布《南昌市水利局等九部門關于開展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12月31日,開展為期九個月的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
南昌市認為,河砂資源是一種寶貴的戰略資源,是河道河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持河床相對穩定和水流動態平衡的基本要素和重要因子,非法過度開采河砂嚴重影響河流行洪能力和河勢穩定。
《通知》要求:
◆ 從2019年4月29日至12月31日在市水域范圍內開展為期9個月的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
◆ 嚴厲打擊非法采運,非法砂場,非法改裝、組裝隱形采砂船舶等違法行為,堅決鏟除非法采砂黑惡勢力,挖出背后“保護傘”;
◆ 對行政處罰中發現非法采砂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積向公安、檢察移交案件線索,依法共同打擊涉砂犯罪行為;
◆ 無行業監管部門合法證明的,一律視為違法運輸砂石行為,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 面打擊砂石資源非法采、運、銷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 通過集中整治、過程監管,阻斷非法盜采、運輸、銷售、使用砂石資源的渠道;
◆ 本次聯合整治行動分調查摸底(4月)、集中整治(5-11月)、暗訪與整改(12月)三個階段實施。
南昌市水利局等九部門關于開展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的通知
各縣(區)水利局、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共同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保障防洪、通航安,嚴厲打擊非法采運砂石行為,依法規范采砂市場秩序,深入推進采砂。
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根據《江西省水利廳等九部門關于開展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的通知》(贛水政法字[2019]6號)要求,按照“主導、水利牽頭、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從2019年4月29日至12月31日在市水域范圍內開展為期9個月的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目的意義
河砂資源是一種寶貴的戰略資源,是河道河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持河床相對穩定和水流動態平衡的基本要素和重要因子,非法過度開采河砂嚴重影響河流行洪能力和河勢穩定。各級各部門要認識河道非法采砂的危害性,認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抓緊抓好。
通過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涉水違法犯罪問題,重拳出擊,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采運,非法砂場,非法改裝、組裝隱形采砂船舶等違法行為,堅決鏟除非法采砂黑惡勢力,挖出背后“保護傘”,維護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河湖生命健康,保障防汛安、航運安、供水安、生態安、助推平安南昌建設。
2、任務
(一)強化采區管理,打擊非法采砂。
一是規范合法砂源開采。對經批準許可的采區開展面排查,對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的采砂企業,檢查采砂作業是否符合定點、定時、定量、定船、定功率的“五定”要求,對采砂船舶的登記證書“三證”是否齊進行排查,并督促采砂企業建立河砂開采及銷售臺賬。
二是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對敏感河段、敏感區域加大執法力度和巡查頻次,嚴厲打擊河道非法采砂和非法旱采。
三是深挖涉砂黑惡勢力。深挖采砂域久整不治的非法砂石碼頭、久整不治的非法采砂點、屢查屢犯的非法采砂人員、因采砂發生的群體性事件、本應入刑但未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等五個方面涉黑涉惡及“保護傘”線索,嚴厲打擊暴力抗法、干擾執法以及非法采砂刑事犯罪行為,堅決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四是大力推動行刑銜接。對行政處罰中發現非法采砂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積向公安、檢察移交案件線索,依法共同打擊涉砂犯罪行為,形成對非法采砂行為的震懾。
(二)強化源頭管理,管控采、運砂船舶。
對市水域采砂船舶(機具)進行面排查,對涉及非法改造、改裝的隱形采砂船舶和“三無”非法采砂船舶,一律按照《南昌市采砂船舶(機具)集中停靠管理規定》和省、市有關規定,實行集中停放和拆解管理。面檢查各種運砂船舶法定證書、車輛證照是否齊,是否持有水利部門核發的河道砂石采運管理單,依法查處違規違法運輸砂石行為,并倒查砂石來源。大力整治非法建造、改裝采砂船舶問題,加強對造船企業生產活動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非法建造、改裝采砂船舶行為。
(三)強化砂場管理,取締非法砂場。
一是清查經批準的堆砂場。查堆放點是否符合河道采砂規劃要求,查各項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并督促砂場經營單位建立河砂來源及銷售臺賬。
二是清理整頓未經審批非法經營的堆砂場,面治理亂堆放、亂侵占、亂經營、亂買賣的“四亂”現象,嚴厲打擊占用河道和岸上占用土地亂堆砂的違法違規行為,非法采砂銷贓“據點”。
(四)強化市場管理,維護運輸秩序。
加強機制砂生產的立項審批管理,科學合理設置機制砂場。在河道管理范圍設置機制砂場,要按照河道管理權限的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后報河道主管部門批準,依法取締未經批準設立的機制砂場。
礦山礦產資源加工的機制砂轉入水路運輸的,由縣以上行業監管部門提供相關證明。無行業監管部門合法證明的,一律視為違法運輸砂石行為,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嚴防偷采砂石破壞山林、河流環境,擾亂砂石市場秩序。
3、部門職責
(一)水利部門(采砂管理部門)
牽頭負責組織開展本次聯合整治行動。負責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依法查處非法采砂、違法運砂等行為;及時向公安部門移交河道采砂刑事犯罪案件,做好涉刑案件的行刑銜接工作。
清查、取締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堆砂場,督促合法采砂企業和砂場經營業主建立河砂來源及銷售合賬。排查深挖久整不治的非法采砂點、屢查屢犯的非法采砂人員、因采砂發生的群體性事件背后黑惡勢力和“保護傘”線索。
(二)檢察
督促相關部門依法查辦非法采砂等違法犯罪案件,對涉嫌犯罪的案件,監督依法移送。依法辦理破壞水環境資源域的公益訴訟案件。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負責對采砂、運砂船舶建造的管理,聯合交通運輸部門依法查處違法建造、改裝采砂、運砂船舶的行為。排查深挖屢查屢犯從事非法建造、改裝采砂船舶的企業及個人背后黑惡勢力和“保護傘”線索。
(四)公安部門
負責依法打擊河道采砂活動中發生的危害橋梁安、破壞水利防汛工程設施等妨害公共安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及非法采礦刑事犯罪,依法處理妨害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深挖案件背后涉黑涉惡及“保護傘”線索,有力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五)自然資源部門
負責完善砂石礦山開采的整體規劃,加大推進用礦支持力度,機制砂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大力推進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嚴厲打擊非法采礦采石行為(河道采砂除外),排查深挖機制砂生產域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線索。
(六)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
負責加強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查處物業管理企業或從業人員與“砂霸”互相勾結倒賣非法采運砂石行為。
排查深挖物業管理域涉砂黑惡勢力與“保護傘”線索。
(七)交通運輸部門
負責檢查采、運砂船舶和船員法定證書是否齊,配合水利部門檢查運砂船舶、車輛是否持有河道砂石采運管理單。查處車輛載運輸砂石行為,依法打擊證照不齊的船舶。排查深挖久整不治的非法砂場、砂石碼頭背后黑惡勢力和“保護傘”線索。
(八)應急管理部門
負責組織河道采砂和機制砂生產安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負責協助制定機制砂應用產品質量、檢驗規程。負責維護市場砂石合法交易,打擊“砂霸”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排查深挖砂石經營市場域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線索。
4、實施步驟
本次聯合整治行動分調查摸底(4月)、集中整治(5-11月)、暗訪與整改(12月)三個階段實施。
(一)調查摸底階段(4月)
各縣區組織力量對轄區內河道采砂和機制砂生產活動情況認真進行調查摸底。厘清河道采砂和機制砂生產監管環節的工作流程,做好部門之間的溝通銜接,并制定聯合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階段(5-11月)
針對調查摸底階段發現的采砂違法案件,聯合水利、檢察、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對流域和區域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面打擊砂石資源非法采、運、銷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通過集中整治、過程監管,阻斷非法盜采、運輸、銷售、使用砂石資源的渠道。
(三)暗訪與整改階段(12月)
市水利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分赴各地進行暗訪,及時反饋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到位。對個別重大復雜的違法案件,采取省級掛牌督辦的方式從嚴查處,深入整治。對涉刑案件督促落實行刑銜接,涉黑涉惡線索及時移送立案并對責任單位嚴肅追責。
5、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合力。
開展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是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相關部門要建立部門協作、信息共享和聯合執法的聯動機制,形成整治合力,結合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活動,進一步加強對所轄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力度,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工作,持續保持高壓態勢,維護好我市良好的采砂秩序。
(二)建立聯合機制,統籌協調整治。
建立水利部門牽頭召集,檢察、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各級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聯系協調制度,各部門設立聯絡員,加強聯合整治期間溝通、聯系、協調,重要、復雜情況及時會商,聯合處理。完善案件線索移送機制,依法懲治涉砂違法犯罪行為,共同保護水生態環境.建立聯合整治行動合作機制,各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參與、積協助,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持續加大宣傳,拓寬宣傳渠道。
做到寓宣傳于整治,以整治促宣傳。積做好整治期間的新聞報道工作,公布舉報電話,發動公眾廣泛參與監督,營造有利于河道采砂管理的良好的輿論氛圍,震懾違法違規采砂者的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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